第86节(1 / 2)

民国之文豪 决绝 2187 字 10天前

豆豆穿着新衣服,拎着馒头, 喜滋滋地走到街上去,然后就被一个男人抢了, 说要把他身上的新衣服带回去给自己的儿子穿。

豆豆舍不得衣服被抢走, 跟那个男人拉拉扯扯的时候,那男人还打了他一顿。

看到这里,李珍瑶当即放弃了自己的想法。

最后,她在郊区以三个大洋一个月的价格租下了一个大院子, 免费给孩子们居住,又让自己家里的佣人每天买些陈米咸菜送过去,熬成粥分给那些孩子吃。

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这一来是她能力不够, 做不了太多,二来则是她怕自己做得太多, 反而害了这些孩子。

事实上,她只是这么做,也闹出一些事来——她租来的房子附近的一些人家,看到她免费给流浪儿童送吃的,就让自家的孩子扮作孤儿,来她这里白吃白喝。

甚至还有人将女娃娃扔在她租住的房子外面。

李珍瑶今天就是来处理这个孩子的。

她想了想,最后对那个每日来分粥的自家的佣人道:“这孩子你先带回去帮着养几天。赶明儿,你去远点的乡下雇个没什么亲故的婆子来这里照顾这孩子和院子里其他的孩子。”

被扔在李珍瑶租的院子门口的女娃娃已经五六个月了,面黄肌瘦的,看着就可怜。

她是想找人收养这孩子的,但这年头,谁愿意去养个跟自己没关系的女娃娃?

至于让院子里大点的孩子养……李珍瑶跟这些孩子接触过之后,就发现这些孩子,跟她在书里看到的豆豆,是不一样的。

这些孩子的性格,几乎都跟豆豆相反,他们冷漠、阴沉,还对这个世界充满敌意。

他们或是被父母抛弃,或是父母双亡,流浪期间还没少被人打骂,见多了这个世界对他们的恶意,因而是不知道要友爱他人的。

他们只知道把食物塞进自己的嘴里,快些吃掉。

有些流浪的时间比较久,或者年纪小的孩子,因为平常很少跟人交流的缘故,甚至连话都不会说。

“是,小姐。”李珍瑶家里的佣人应下了。

“麻烦你了。”李珍瑶给了这佣人两个银元。

“不麻烦不麻烦,能帮小姐做事,是我的荣幸。”那佣人连忙道。

“走吧。”李珍瑶看了身后的院子一眼,对佣人道。

不过短短十多天,李珍瑶就觉得自己长大了很多。

换做以前,这样的地方她是绝不会来的,那样脏兮兮的孩子,更是不愿意多看一眼。

这边的路并没有铺上青石板,是单纯的泥路,还又窄又小。李珍瑶踩着皮鞋走在上面,没一会儿,皮鞋就脏了。

幸好拐过一个弯,就看到她家的包车车夫了,同时,之前一直萦绕在她周围的臭味也变淡了。

之前那宅子很大,足有十多间房子,还有个院子,之所以花三个大洋就能租下,全是因为在着附近,有个挺大的粪池。

倒夜香的拉着的粪车装满了,就会来这里倒掉。

此外,这附近还有个杀猪场,县城里的人吃的猪肉,很多都是从这里送出去的。

人的粪便和猪的粪便混杂发酵,这里也就常年弥漫着一股令人作呕的臭味。

李珍瑶第一次过来的时候,差点转身就逃。

但她忍下了。她知道自己没什么本事,想给那些孩子一个安稳的家,也就必须选个糟糕点的地方。

所幸这里除了气味难闻点,倒也没有其他问题。

坐上车子,李珍瑶便让车夫拉着她回了租界。

而刚到租界,她就瞧见有报童在卖报。

今天是大众报刊登《流浪记》的日子,而她因为急着去看那些孩子,不曾像往常一样一大早买了报纸看……李珍瑶叫住报童,买了一份大众报。

至于申报新闻报这种,她家里都是订的,她不需要自己花钱买,想看回家看就行了。

到了租界,路变得平整,黄包车也就拉得稳当了。

李珍瑶坐在车上,打开了自己手上的报纸。

《流浪记》里的豆豆,认了一个很有本事的大哥,大哥给他吃了一顿饱饭,让他帮自己干活。

他高兴地答应了,没想到大哥让他干的活儿,竟然是偷钱。

豆豆帮着大哥干了一票,偷到了一个钱包,大哥很高兴,他却觉得这是不对的。

等他看到被偷了钱的人大晚上还在路上找来找去……他把大哥偷来的钱包还给了那人。

那人很感激,豆豆却很不好意思,因此拒绝了对方给的酬金。

失主一再道谢,拿着钱包高高兴兴地走了,豆豆却被大哥打了一顿,并且,他再也没有大哥了……

不过,想到有人跟他说“谢谢”,他还是很高兴的。

李珍瑶到家的时候,已经将故事大致看了一遍,等到了家里,她又仔细地看了一遍。

她非常心疼故事里的豆豆,可惜什么都做不了。

李珍瑶忍不住叹气,然后看了看报纸上的其他内容。

她几乎立刻就被中缝里的一条广告给吸引了——楼玉宇的新书《求医》和《英文短文》,将于3月1正式发售。

《求医》她等出版已经等了很久,早就准备好要买了,这《英文短文》又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