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纪筱而言,需要勇气的,不是她未满十六那年跟劫匪跑了,也不是后来的大风大浪,就只是这样一个平静的春夜里,她把初吻交给慕远,慕远却不知道。
像是偷腥,趁着酒香浓烈,纪筱弯腰从塑料桶里拿出两个木碗,摆去柜面上,拿小勺舀,她低头尝一口,只见雪白的汤圆在米酒中滚了几翻,没什么味。
慕远总不记得放糖,之前也是,两年过去毫无长进。
“我怎么会喜欢你的?”她嘴里嘟嚷着,望向墙上的置物架,用手摸了摸标明“白糖”的罐子,里边空空如也。
“慕远。”纪筱转头,“你不会把糖当盐使了吧?怪不得这几天鱼都带甜味,真行。”
“嗯?”慕远不晓得什么时候趴在了床上,含糊不清地回应着,“买了……”
“买?不是,你还没签字画押呢,先别睡。”她忽然想起他之前的承诺,过去拉他胳膊。
见对方死沉死沉,倒在床边不为所动的样子,纪筱不甘心,从枕头底下掏出他的牛皮本,翻开新一页,用别在封面的圆珠笔写下:
「慕远管纪筱一辈子。」
她心满意足地把他拇指涂成黑蓝色,然后摁在空白处,再模仿他的笔迹签名。
倒腾半天,纪筱放弃了,慕远的风格实在难以借鉴,她一用力就写错,把草字头写成了宝盖,对比字迹,即使半点不像,她也不甚在意,她清楚,这样东西,是自我安慰的把戏,人要想不认账,到临了也能不认。
她呢,就图个心理安慰。
纪筱埋头把碗里的东西吃净,去外边随意冲洗两下,抬头看了眼,只见漫天的星子在黑夜里忽闪忽闪,好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