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2 / 2)

盛唐烟云 酒徒 4769 字 26天前

骂完了长安城来的护卫,薛景仙自己的胆气又壮了不少。侧过头,冲着十几名在路上雇来的亲随喝道,“你们几个也别愣着,都把盔甲给我穿起来,咱们一起去给安西军擂鼓助威。打赢了仗,我手中的金子跟大伙平分。若是不幸输了,薛某身为四品钦差都不怕死,你们不过烂命一条,还有什么可惜了的!”

“我们本来就想去阵前长长见识的!”一众雇佣来的亲随挨了骂,也不着恼,笑呵呵地大声回应。“既然薛大人这里有金子分,我们就更不能走了。只是我等这三脚猫功夫,怕人家安西军看不上眼罢!”

“尽管跟在我身后。我如果有机会往前冲,你们跟着就是!”本着多一个人多一分力量的原则,薛景仙大声回应。“如果战后大伙侥幸不死,甭说几片金子,就是你们想分军功,薛某也厚着脸皮帮你们讨些回来!”

“多谢大人!”那些薛景仙在路上雇佣的汉子,多是些亡命的刀客。只要有钱赚,有好处捞,就不知道什么叫做畏惧。当即齐声道谢,咧着膀子跟在了薛景仙身后。

已经没太多时间啰嗦,薛景仙带领着随从,携裹着一众亲卫,快速冲向中军。还没等走到中军大帐,安西兵马已经开始整队。薛景仙骑在马背上四处瞭望了一下,瞅准了封常清的帅旗所在位置,策马凑了过去。

这是最稳妥的选择。除非安西军被打得全军覆没,否则,没人敢让敌人冲到封常清眼前。正当薛景仙为了自己的急智而得意间,耳畔又传来一阵号角,“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悠长低沉,与刚才报警的角声截然不同。他不由自主地将头扭向角声传来的方向,却看不见敌军具体规模,只见远处地平线上涌起了一股黑潮。铺天盖地,没边没沿。

黑潮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如同墨汁般,盖住了阳光,盖住了蓝天白云青山绿水。将黑暗与冰冷灌满整个世界,令天地间所有一切,瞬间都失去了颜色。

天河,真的决口了。

第三章 壮士 (一 上)

第三章 壮士 (一 上)

顷刻间,所有勇气再度从薛景仙的身体里溜走。什么功名富贵,什么壮志豪情,全都在不远处那道铺天盖地而来的黑浪面前被拍了个粉碎。整个人心里,除了“逃命!”二字,也再想不起其他。可偏偏四下周全是战马,他根本没有空隙拨转坐骑。想要大喊一声“让开!”,却又发现自己的嘴巴早就被远处那道冰冷黑浪给冻僵了,根本无法发出任何声音。

就在薛景仙就要从瘫在马背上的当口,一个温暖而巨大的手掌托在了他的腋下。“末将王洵,奉命来保护钦差大人!”

“啊,呃,呃,呃......”薛景仙如同溺水之人突然看到了救命稻草,顺手抓过去,手指在王洵的臂甲上扣得发白,“呃,呃,呃,王,王,呃......”

见到他如此模样,王洵倒不感觉怎么奇怪。读书人么,十有**都是这德行。没上战场时,个个都热血沸腾。待到需要动真章时,则手软脚软,连逃走的力气都失去了。“大食人虚张声势而已。跑了这么远的路,早就人困马乏。傻子才敢直接发起攻击!”

仿佛是在印证他的推断,随着一声凄厉的号角,远处的滚滚黑浪猛然一滞。随即,黑浪下发出数阵狼嚎般的声音,几十面大大小小的战旗挑出来,在距离唐军五百步左右排成一条长长的直线。

旗面上写的都是大食文,薛景仙一个都不认识。但他却终于恢复了一点儿心智,能判断出敌军正在列阵。在阵型整理结束之前,无法发起进攻。“有,有劳王将军了!”转过惨白的脸,他向王洵轻轻咧嘴,“薛,薛某这是,这是第一次,第一次.......”

“钦差大人是第一次这么近的看两军对垒吧。”此刻的大块头王洵,笑容看起来要多令人舒服有多令人舒服。“不愧学富五车的才子,泰山崩于面前都不变色。哪像末将,第一次与敌军对垒时,差点连兵器都没力气拎!”

“你以为全天下都跟你一样啊!”宇文至带了一小队人策马赶来,整整齐齐地站在了薛景仙的另一侧,将薛大钦差和他的侍卫们护在了两队安西军中间。“我去年来这里,第一仗可就射杀了四名敌将!”

“得。谁不知道你?还吹呢,头几箭差点儿扎我肩膀子上!”第三个奉命赶过来的是宋武,听到宇文至又在吹牛,笑着揭穿他的老底。

三个年青人嘻嘻哈哈,丝毫没把远处的敌军放在心上。薛景仙和他的随从们看到此景,心境立刻又踏实了不少,一个个讪笑着松开紧握的缰绳,将坐骑慢慢收拢成列。

“薛某,薛某哪是镇定啊。是给吓得连害怕都忘了!”受到王洵等人的影响,薛景仙也拿自己开了个玩笑,“该死的大食狗,看看他们来了多少人!”

“人多才好,免得待会儿首级不够分!”王洵笑着向对面扫了一眼,嘴角上挂起几分轻蔑。

对面的大食人还在继续整队,一层层披着铠甲的士兵从骆驼上跳下来,在战旗下排开,用门板大的盾牌竖起城墙。紧跟在刀盾手之后的,是大食人的长矛兵,也是刚刚从骆驼上跳下,就迫不及待地将矛尖探过前排刀盾手的肩膀。随后,是弓箭手,高昂着头,寒森森的箭锋斜指向上。再往后,全身包裹在铠甲内的重骑兵,只穿了一件护胸的轻骑兵,没有任何铠甲,用黑布裹着半个脑袋的骆驼兵,一波波,一浪浪,从远处向这里汇聚,没完没了,无止无休。

只看了区区一小会儿,薛景仙心脏就又开始发紧。侧着脑袋再看自己这边,却发现安西军的士卒们连盾墙都懒得竖,就大模大样地骑在马上,仿佛在观赏敌军的表演。而就在自己不远处的安西军主帅封常清,仿佛也没有趁敌军立足未稳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的意思,半眯缝着眼睛,花白色的胡须随着呼吸上下颤抖。

这群疯子!两相比较,薛景仙忍不住在心里暗暗后悔。早知道敌我双方众寡如此悬殊,他才不留在前线看热闹呢!对面的大食人规模至少是安西军的四倍,骄傲的封常清居然还给对方留下充足的列阵时间,不是自大到发疯的地步,还是因为什么?

与这群疯子一起上阵,纯属给自己找死!薛景仙心中又偷偷嘀咕了一句,伸手去摸腰间兵器。准备着万不得已时挥刀自杀。手指却在腰间摸了个空,本来该挂刀的地方只剩下了香囊,上面湿湿冷冷的,宛若留着一层水渍。

该死!薛景仙低声叫骂。这才想起来,临出寝帐之前,自己将削铁如泥的宝刀留给新收的美妾了。正懊恼间,王洵已经看到了他的窘迫。笑了笑,将自己的佩刀解下来,递了过去,“莫非钦差大人也手痒了么?先用我的凑合一下吧!是军中统一配发的横刀,刀脊有点太薄了,只适合追亡逐北。大人先凑合着用,待会儿我再给你寻把更好的来!”

“多谢王兄弟!”薛景仙将刀接在手里,真心实意的抱拳致谢。无论对方接近他是为了什么目的,至少,人家今日已经三番五次地替他解了围,并且每次都小心地顾及到了他这个钦差大人的颜面。

王洵这人大咧咧惯了,对薛景仙的回护,其实只是出于对同乡照顾,根本没想那么多。见对方端端正正地向自己作揖,赶紧在马背上侧开身体,笑着数落道:“不就一把破刀么?犯不着这么郑重吧!咱们两个可都穿着铠甲呢,别动不动就作揖行不行!”

“噢!也是!”薛景仙这才听见自己身上的铠甲撞击声,讪讪地笑了笑,放下平端着的胳膊。

见对方终于不再端着架子,王洵又将马头带近了些,笑着说道:“你要是真的想谢我也行。我最得了些小物件,需要人帮忙带回长安去。等你回去缴旨时,帮忙捎一下就行了。我家就住在崇仁坊,从左首数第.......”

“如是王兄肯让我抽头的话,捎点儿东西也不是不可以。”薛景仙的笑容被对方感染,随口开了句玩笑。“还有宇文兄弟,这位宋兄弟,有什么东西需要往回捎,待会儿打完了仗,一并送到我那边就是。反正我需要办的事情已经差不多了,路上不必再紧赶慢赶!”

“那敢情好!”宇文至和宋武也笑了起来,年青的脸上充满了阳光。

“就这么说定了!”薛景仙笑着挥刀,这一刻,心情竟然是十几年来,最为轻松之时。

几个人谈谈说说,时间过得飞快。好像就在转眼功夫,远道而来的大食人已经布好了阵,黑漆漆一大片,远远望去,就像农夫秋天放火烧荒,不小心火头失控,燎了自家的堆放在地里秸秆一般,冰冷而又凄凉。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低沉的号角声再度响起,军阵中的大食人开始有所动作。不是向前,而是轮番跪倒在地上,嘴里发出喃喃的声音。

“他们在干什么?”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到了此刻,薛景仙反而不像先前那般惊慌了。回过头来,向王洵虚心请教。

王洵对大食人的古怪举动也不熟悉,又不愿意在对方面前丢面子,想了想,信口胡柴道:“估计,估计是在向某个神仙祈祷吧。祈祷神仙保佑他们杀人放火,无往不利!”

“世间还有保佑强盗杀人放火的神明?!”薛景仙冷笑着撇嘴,心中对大食人的敬畏又降低了数分。虽然此刻,他已经能清楚地看见,对面的大食士兵身上的甲胄做工之精良,丝毫不亚于自己身边的安西军士兵。

凭心而论,大唐在西域的扩张,也不是丝毫不带血腥气。然而藏在中原人骨子里的仁义观念,还使得他们在击败了反抗者之后,尽可能地善待当地部族,而不是彻底将对方赶尽杀绝。当地人的信仰,拜火教、十字教、萨满教,甚至此刻煽动百姓与大唐为敌的天方教,都被很完整地保存了下来。虽然这些教义在某些方面,与中原人奉行的儒、道、释三家典籍格格不入,然而作为唐人,却有着海纳百川的胸怀和勇气,允许被征服者与自己的信仰共存,共生,甚至相互影响、促进。

反观天方教,只是通过短短的几天接触,已经在薛景仙心中留下了非常恶劣的印象。侍妾红莲对天方教的恐惧不是装出来的,军中流传的关于天方教狂信徒,把所有非教徒视为猎物的谣言,也并非完全是空穴来风。这种残酷而又偏执的教义,与薛景仙心中的儒家理念冲突甚重,越是与其接触得多,越令他心生蔑视之感。

不是武力上的蔑视,而是作为文明对于野蛮的天生优越感,令薛景仙心中充满了骄傲。即便安西军今天真的打输了,除却逃跑与战死之外,作为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他心里也没想过自己其实还有投降和当俘虏这两个选择。因为那两个多余的选择,不仅仅侮辱了他的一肚子文章,同时也侮辱了他身上的唐人血脉!

大食人的祈祷文很长,像苍蝇一般没完没了。薛景仙只看了一小会儿,便有些不耐烦了。用手肘碰了碰王洵,继续虚心求教,“这应该是个好机会啊。敌人都下了马。咱们只要拿骑兵一冲......”

“此战不是要将大食人击败,而是让其心服口服!”关于封常清的战略目标,王洵倒是理解得非常清楚,“安西军只有这么点儿人,即便获胜,也没力气继续向西开疆拓土了。而大食也算是个当世大国,据说国土、人口都与大唐不相上下。如果趁他们远道而来,立足未稳就发起攻击的话。胜算固然很大,但大食人输了之后,却未必对我军心生畏惧。只有给他们一个机会,堂堂正正地将他们打个落花流水。才能让他们彻底怕了,至少有整整一代人,不敢再主动向咱们起衅!”

“不战而屈人之兵么?封节度真是大手笔!”薛景仙反应一点儿都不慢,被王洵一提,立刻明白了安西军的意图。只是这个意图是不是有些过于一厢情愿?本着读书人对化外蛮夷一贯恶感,他不太看好封常清的目标。

正准备再跟王洵探讨几句,对面的敌阵又发生变化。随着数声号角,所有将士从地上站起身,各归原位。随后,阵门忽然打开,有个身高过丈,横着量肩膀也足有六尺开外巨人,扛着把黑漆漆的弯刀,大步走了出来。

咚,咚,咚,隔着老远,薛景仙几乎能听见对方脚步的节奏。端的是一步一个脚印,将地面踩得来回晃动。当然,这些都出于他的想象,西域的地面没那么松软,大食巨人也不是蛮荒猛兽。但那扑面而来的压迫感,还是令安西军中很多人的呼吸为之一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