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裙摆(1 / 2)

十四场夜雨 诗梳风 1487 字 23天前

虽然黎溪五年里都没有参加过任何晚宴,但沉君言还是坚持每年找品牌替她定制礼服。

只是很不幸的,黎溪在出院的时候发现自己生理期提前了。为了降低风险,她只能选择深色系的礼服。

“我昨晚都想好了,要穿armani那条偏光抹胸鱼尾裙的,这该死的生理期让我无法饰演低调的华丽!”

黎溪的衣服大部分是明亮或浅色系的,要她找一件深色礼服简直难于登天。

她一边挑一边碎碎念,旁边的沉君言听着,眼睛一点一点笑得眯起,起身替她分忧。

“我记得去年给你定的georgeshobeika就是黑色的,你可以穿那条。”他用手臂量了量她过分纤细的腰围,“就是要找裁缝过来修一下尺寸。”

经过半个月的特训,她又清减了不少。

黎溪的手刚好滑到那条黑色georgeshobeika上,踮起脚尖取下。

典型的沉君言审美,胸前到腰下有大片的珠片刺绣,加上曳地大纱裙摆,生怕布料太少会委屈了她一样。

“酒会而已,穿这个会不会过于夸张了?”

沉君言说一不二地按住她要把裙子挂回去的手:“你就算不穿也不会有人说你夸张。”

毕竟没有人敢置喙他们二人半句。

黎溪往后一步踩在沉君言脚背上,回头送他一个白眼:“那我期待沉总明天全裸上阵。”

*

酒会是个标准的名利场,但黎溪更想将它称之为势利场。

大到出场时坐的车,小到耳环上的宝石,都要拿出来相互攀比一下。哪怕内里再怎么褴褛邋遢,上到这拜高踩低的场里,也势必要极近光鲜,避免成为别人下午茶时的谈资和笑料。

很多人对这种场合深恶痛绝,但为了人脉地位又不得不硬着头皮上。但也不乏乐在其中,力求将所有人踩在脚下的人。

黎溪就是个中翘楚。

黎崇山发家得早,黎溪从小就浸淫在这种氛围里,破瓜之年就穿起各种高定和父亲出席各种宴会,接受或真或假的赞美。

虽然她没有爱攀比的习惯,但有看别人出糗的恶趣味,所以她每次出席都要精致到每一根头发丝,力求看尽所有人被自己比下去时的面容百态。

*

酒会设在市郊一处温泉度假村酒店内,因为纠结要穿那双鞋子而晚了出门的黎溪被堵在了度假村的大门外。

看着长如火龙的车灯,黎溪唉了一声:“谁这么大排面能请得动这么多名流在这里扎堆?”

拿着平板看报表的沉君言抬头瞥了她一眼,问非所答:“要是不想等的话,那我们在这里下车从侧门进去吧。”

“你想都别想!”黎溪大声抗议,“我辛苦盛装出席是为了走侧门的吗!你这话对得起georgeshobeika,manolohnik和harrywinston吗!”

她黎溪的出场,必须是轰轰烈烈,万众瞩目的,走侧门这种低调的做法简直有辱家门。

沉君言彻底失笑,举起双手投降:“行,我们慢慢等。”

黎溪哼了一声,这才算放过他。

拥挤的车龙终于有了松动,往前走了两个车位,酒店的入口便近在眼前。

从马路到大门还有一段条距离不短的路,一下车就要上四级阶梯,上了梯级还要走一段平路,难倒了不少穿着拖尾长裙的女士,只能由随行保镖搀扶,拖慢了车辆行驶效率。

车子平稳停在阶梯前,坐在副驾驶的程嘉懿开门下车,从外面帮黎溪开门。

宽大修长的手掌摊开在她眼前,黎溪抬头,程嘉懿微微欠身,西装掣肘,上臂的肌肉微微隆起,配上那不苟言笑的表情,真想让人捉弄一下。

黎溪将手放在他掌上,跨出一只脚踩在地上,正要借力起身,程嘉懿就默契地轻轻握住她的手让她好发力。

怕出汗出油会脱妆,车里的空调开得很大,可正对空调口的他掌心依旧干燥而温暖,就跟他本人性格一样,刀枪不入,软硬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