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就算是他也明白,这两句话不过是年轻人在网络上随口就来的口头禅而已,当不了真。

想到这里,傅思远眼神不由自主地暗了暗。

————

“傅总,你的衬衫已经脏成这个样子了,不然我还是帮你洗吧,不管是机洗手洗还是干洗都包在我身上。”

傅思远用眼角的余光看了看,红酒渍在纯白色衬衫上格外明显,的确是穿不成了。

“可以,不过我现在没有可以换的。”现在是十月份,衬衫底下就是皮肤,他不可能光着上身只穿一件西装外套。

简安安抬头四顾,很快就找到了解决办法。

“那里有间店面——”

顺着简安安手指的地方,傅思远看到了一家卖衣服的商场。

只是……

为什么是童装?

简安安略尴尬的摸了摸鼻子:“那个傅总,这附近全部都是吃饭的,要找男装店估计得走几千米。”

站在路灯下的傅思远陷入了沉思。

红酒衬衫or大码童装

感觉比收购哪一家公司还要难以让人抉择……

作者有话要说:

掐指一算,今天本文收藏夹,不宜更新

然而我还是更了,是不是业界良心?

以及,鉴于总有人将男主名字联想到某网红,作者正在认真考虑要不要给男主改名叫傅蓝田【微笑】

☆、第二十四章

“童装店里的衣服,我恐怕穿不上。”

“没事,现在的小孩儿发育的都很好,前几天我还见到一个跟我一样高的小学生。”

“难道不是因为你太矮了?”

简安安:“……”重点在哪里?

更何况,矮怎么了!虽然我矮,但是我胖啊!虽然我矮,但是我还穷啊!

即使我又矮又胖又穷,天塌下来还是先砸你。

【微笑】

不过傅思远有这样的顾虑也是很正常的。

他身高一米八五,体重一百五十斤,小孩儿再怎么发育良好,也不可能达到这样的数据。

如果是任昊书的话,可能还能试试(什么鬼!

不过目前别无选择,两人也只好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去童装店看看。

白色衬衫上布满酒渍,但傅思远神情泰然,步伐稳健,走在人群中依然各种受到围观。

当他跨进童装店的那一刻,简安安发现所有店员都转过了头盯着他。

从傅思远浑身上下的行头来看,绝对是个不差钱的人,而且还是个帅哥,更叫人心生好感。

童装店店长不敢耽搁,一路小跑到两人跟前,笑容满面的道:“请问先生太太是想给女儿看衣服,还是想给儿子看呢?”

简安安大手一挥,“把你们店里最大的衣服拿出来。”

“纯色的短袖,最大码。”傅思远补充道。

店长此时已经看到了傅思远衬衫上的污渍,所以很聪明的没有多问,径直去取货。

“这是本店最大的衣服了。”

店长将白色短袖展开,看起来的确挺大,至少以简安安的眼光看,自己穿绝对没问题,至于傅思远能不能穿上,还真不好说。

傅思远接过短袖,将西装外套脱下递给简安安。

“我去试试。”

简安安抱着傅思远的西装外套在试衣间门外等待,两分钟后,傅思远走了出来……

空气有一瞬间的凝结。

童装店里的所有人,不管是店员还是顾客、大人或是小孩儿,都无法将自己的目光从傅思远身上移开。

“好像有点紧。”

傅思远扯了扯身上的布料,无奈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