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4节(2 / 2)

敛财人生[综] 林木儿 2626 字 16天前

还要问什么,她就看见秋叶的身形像是被什么东西拉扯着一般,瞬间就远去,然后不见任何踪影。

这是怎么了?

她扭脸就看四爷,就见四爷看着秋叶消失的方向愣神。

“怎么了?”她这么问。

四爷扭脸看她:“你没看见吗?”

看见什么?

“别吓我啊!”林雨桐一把拽住四爷的手。四爷却笑了:“原来黑白无常,并不是戴着高帽子吐着长舌头的。”

啊?

什么意思?

“秋叶被黑白无常拘走了?”不是!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你看见了?”

四爷脸上带着几分自得:“两人对我拱手,可见人间帝王……我做的还是够格的。”

你做皇帝做的当然够格了,四爷是谁啊,对不对?

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应该关注的是:你能看见有些东西,我却看不见。这才是重点好吗?

其实今天秋叶说了啥,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一番试探之后,知道自己和四爷有什么能力,这个世界又是什么样的。

既然真的是妖魔鬼怪神仙都有,那么这世道无外乎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只要不做坏人,爱出现什么出现什么去,跟自己没啥关系。

这么一想,初来的那股子惶恐不安没有了,心也跟着安定了起来。两人绕到假山里,果然在假山的山洞里发现了一些尸骨的残骸,该是秋叶的。

林雨桐翻了个匣子出来,装起来,然后带出去,安葬在离这个王府不远,而且四爷也说风水还不错的地方,给上了三炷香,送走了这个说不上是不是忠仆的秋叶。

不过,要不是她挣扎着出来要问清楚她们小姐的事,她不至于被黑白无常发现。

把人安葬了,叫她入土为安,也算是了结了一桩因果。

这么一想,林雨桐觉得,心里蓦地轻松了一些。像是身上背着的包袱又轻了一些。要是按照这个世界的规则,看来,原主不光是把身体给了她,把身上的因果也一并给了她。

把人安葬了,按照原来的路回去就绕的有点远了,重新走了一条路,结果不远处又看到一片荒废的宅子。跟秀王府肯定不是一个。顺着这条路过去,等到了大门位置,看到了上面快掉的仇王府的匾额。

仇王府?

这是什么府邸?

现在千万别从脑子里翻那些历史知识,有妖魔鬼怪出现的地方,历史早被篡的不知道朝哪边拐去了。

但这几天,两人大致也知道,这是个国号为‘宋’的朝代。龙椅上那位皇爷也确实是姓赵,至于其他的,两人就不知道了。

刚才碰到了什么,早被两人忘在身后了,一路上还商量,这以后,路该怎么走。

他们并不知道,等他们走后,仇王府的墙头上,搭出一个蛇头来。蛇头青绿青绿的,一双眼睛看着两人离开的方向,然后吐了吐芯子,像是松了一口气一样。见那两人并没有要回来的意思,它蹭一下缩回了脑袋,摇身一变,成了一个一身青衣的少女模样。她一脸的受惊过度,拍着胸脯子:“吓死我了!吓死我了。”

龙威赫赫,这两人可惹不得。

看来,还是别往城里去玩了,在这里猫着吧,外面好像有点危险呢。

这些四爷和林雨桐全然不知,到家之后,还在说着两人的打算。

来了这地界,靠什么为生?先买点地佃出去,叫人看着也是有家有业的人了,不至于太叫人侧目。至于以后,四爷说了:“我明儿出去打听书院……”

呵呵!

要科举吗?

“对着龙椅上的能跪的下去?”林雨桐就问他。

四爷点了点她:“当年还去十三陵祭扫呢,有什么跪不下去的?”

也是!

后朝祭拜前朝皇陵,也不是什么新鲜事。

行!只要你心理没障碍,就真没问题。

当然了,四爷也不光是为了当官而当官,“……既然那些东西,对官身有天然的敬畏,那这一层身份就是掩饰……若只是一般普通老百姓,那些东西见了咱们都得避讳,这不是明晃晃的告诉世人,咱俩身上有猫腻吗?”

这么想,也对!

事情得一件一件的办,又找了之前的牙侩,让他找找看,附近有没有要卖田地的,五十亩一百亩的不拘。

江南的水田可不好买,拼凑了好几户,才凑够了四十八亩,这也行了。分别佃个三户人家,租子只收三成,是极便宜的。用了三天,就把事情给办妥了。

四爷在第四天的时候,找了距离家里最近的一个书院,就去念书去了。

书院不大,是一位老夫子自己在家开的私塾。私人的宅邸三进的院子,拨出两个偏院当校舍。四爷也不是真找那种名师,就是给自己找个地方,能把识文断字这样的本事拿出来的时候不叫人觉得突兀罢了。

选择这里,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近。就在前面的巷子里,这家的后门跟如今住的院子只隔着五六十米的距离。

关键是,束脩还不贵,一年也就十两银子。

于是,四爷去上学去了。每天早上差不多天刚亮就得去,然后晚上天擦黑了才能回来。中间得却专门送一趟饭。要是离得远的,带干粮也行。

那就送饭了。林雨桐现在是一点事也没有,她之前还跟四爷商量,说以后要有机会弄些道家或者佛家的典籍功法也行啊,人不能这么闲着。